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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来源: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22 09:18

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更好发挥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公平性。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积极沟通对接,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纳入了全市《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劳动合同文本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做出了具体规定:“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项要求“甲乙双方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乙方应缴存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劳动争议处理”项增加关于住房公积金权益受侵害的规定:“甲方侵犯乙方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的,乙方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

目前,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已正式纳入四种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劳动合同示范文本(通用)》《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劳务派遣)》《集体合同示范文本》《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此举不仅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更有利于推进我市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对解决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或解决住房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也将使更多人群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